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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商务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2007-10-26 12:09  文章来源:怀化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怀化市商务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我市猪肉产品质量总体情况如何,今后如何保证市民长期吃上放心肉?
答:我市猪肉产品质量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我市自1995年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以来,尚未发生一起因猪肉产品质量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上市率达96.5%,其中怀化城区上市率达98%,走在全省前列。对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今年10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又一次专题听取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情况汇报,对当前如何加强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明确了今年的硬指标,要求必须完成。即到2007年底,县城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城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5%。二是关闭怀化城区三个手工生猪屠宰场,启用新建的两个机械化生猪屠宰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指挥部,在2007年11月底以前,关闭市肉联厂、市肉食水产公司和怀化城东三个手工生猪屠宰场,依法取缔城市建成区范围及城郊结合部的生猪私宰窝点,同时启用怀化城区机械化屠宰厂和雪山食品有限公司机械化屠宰厂。今年起,城区、集镇内各团体伙食单位、宾馆、酒家、超市及农贸市场,必须从政府定点的机械化屠宰厂组织生猪产品货源供应消费者,不得经营非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生猪屠宰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湖南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市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理顺生猪屠宰管理体制,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归口到商务部门监督管理;加强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对乡镇定点屠宰企业给予财政扶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商务、工商、农业、卫生、质监、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在当地政府部署领导下,对照各自职责和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搞好衔接,确保实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制度、定点屠宰企业台帐制度、生猪检疫制度、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全市乡镇定点屠宰运行机制,建立猪肉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肉安全。

记者提问:下一阶段我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在哪里?
答:整治的重点是打击私屠滥宰。首先是整治怀化城区的私屠滥宰。专门成立指挥部,从市直部门和鹤城区抽调人员组成整治工作组,于年底前开展一次集中行动,关闭市肉联厂、市肉食水产公司和怀化城东三个手工生猪屠宰场,依法取缔城市建成区范围及城郊结合部的生猪私宰窝点,同时启用怀化城区机械化屠宰厂和雪山食品有限公司机械化屠宰厂。今年起,城区、集镇内各团体伙食单位、宾馆、酒家、超市及农贸市场,必须从政府定点的机械化屠宰厂组织生猪产品货源供应消费者,不得经营非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其次是加强各县(市、区)私屠滥宰的整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联合公安、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对私屠滥宰窝点及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进行重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到2007年底,县城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城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5%,实现肉品市场和生猪屠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强力推行机械化屠宰。到2008年底以前,县级以上城区机械化屠宰率达到100%,关闭所有手工屠宰场。

记者提问:这次专项整治,真正目的是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效监督的长效机制,请你谈谈我市在这方面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地方人民政府对肉品质量和肉品安全负总责、业务主管和监督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各定点屠宰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商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指导、检查、协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畜牧部门负责制定屠宰检疫等环节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屠宰检疫;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猪肉消费环节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部门负责制定猪肉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完善进货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质检部门加强对肉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有定点屠宰票据,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环节。二是建立完善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制度、定点屠宰企业台帐制度、生猪检疫制度、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全市乡镇定点屠宰运行机制,建立猪肉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用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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